(修订试行)
第一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内部协调工作。
第二条 协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实验室近中期目标,组织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,协助实验室主任落实计划的实施。
第三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组织和协调实验室的科研工作,重点抓好省级科研项目、横向项目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组织、申报、实施和检查。组织制定实验室的有关开放政策,建立良好的开放环境,努力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程度。
第四条 积极推动和组织实验室的学术活动,促进实验室与区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,申办国际学术会议等。
第五条 不断提高研究技术人员的科技工作和学术水平,注意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,协助实验室主任努力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合理、学术水平高、团结奋斗的研究队伍。
第六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组织制定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,团结全室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,建立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秩序。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成果管理、仪器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。